【黑道pa/兔桃】赎罪
一个掺杂着黑色与白色,在现实和幻想之间的灰色地带所衍生出来的故事。
这个故事的起源其实是一个梦境,谢谢天底下最好的大兔子@紫藤魂殇【长期接稿】 和世界上最棒的尸尸@天花板死尸 和我一起搞完了这个超香的赫达桃大三角!!!爱你们!!!
下一棒:@紫藤魂殇【长期接稿】
正文开始
——我自出世便染上了罪恶,我的母亲在罪恶中怀孕了我——出自《圣经》
我是一个该死的小杂种。
这是那个女人对我说的,而在我十岁以前,我一直以为那就是我的名字。毕竟,和我一起生活着的女人只会叫我“小杂种”。
我出生于赤城的贫民窟,那里就像是一个由塑料,废旧电器和瓦楞纸板组成的“蜂巢”;铁红色的锈迹如同跗骨之蛆一样爬满了大大小小的角落,空气中储满了浓重的水雾,带着挥之不散的劣质酒精和排泄物的味道;街上泥泞不堪,污水横流,如同恶臭的沼泽。
在这里,女人做妓女;男人当混混;黑诊所偷人割肾;醉汉举起酒瓶杀人;一切社会最底层最黑暗的事都在这里,就像野兽被扒下了那层文明的外衣,赤裸裸的在钢铁丛林里厮杀。
记忆里,那个女人总是穿着廉价的藕粉色旗袍,满脸的劣质香粉和妖艳的大红嘴唇组成了一张尖酸刻薄的脸。她身上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味道:汗味,男人的烟味,还有呛鼻子的香水味,每次看见我那双红色眼睛,她就皱着眉直说犯恶心。
她拿穿了尖头高跟鞋的脚踢我,踢得我肋骨青一块紫一块的;有时兴致上来了就拿着烟头烫我,看着我扭曲了脸色,她总是会长吐一口气,发出聒噪的笑声;但是每次一事了,她就不敢看我的眼睛。
就像养着一条瘦弱的小狗,这里的人总要欺凌比自己弱的人,从中获得畅快和虚无缥缈的期望。
但是她有买卖的时候,她就会扯着我的胳膊,把我塞到一个有着突出的钉子头的大木箱里,只留了窄窄的一道缝隙够我呼吸;外面的人在翻云覆雨,发出像野狗那样的喘息和媚叫,汗津津白花花的肉体交缠。而我缩在逼仄的箱中,反而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安心,就像回到了还在那个女人肚子里的时候。
我并不恨那个女人,那没有用,不会让我在明天少遭点打和吃一顿饱饭。我能做的,就是像城中村的野猫那样,流浪在各个垃圾桶里,翻找他们吃剩下的残渣,有时运气好,还能翻出半块没长毛的面包。
听其他碎嘴的女郎们闲聊说,她本来并不想要我。但是发现的时候肚子已经太大了,花钱去黑诊所打胎会丢掉性命。保不准还会被他们割走一个肾,不得已才把我生了下来。他们说这些事的时候从来不避着我,看我在旁边站着,她们反倒说的更起劲。但是看我没有反应,于是就悻悻然把我粗暴地赶开。她们说我天生就是个没有感情的小怪物,眼睛红的像地狱里的恶鬼,都这么大了也不会叫妈,活该被那女人揍。
叫谁妈妈?那个女人吗?我不咸不淡地看了她们一眼,又转身朝另一个垃圾桶走去。
有时我也感觉我是个怪物,路边的醉汉嘴里带着劣质的酒气大声嚎叫,我不关心;她们所渴望飞上枝头的机会,我不屑一顾;甚至于维持生命的食物,都是我为了活着每天不得不做的事情,我不知道我为了什么活着,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还活着。我甚至喜欢黑暗,恨不得这世界都是黑的,因为那样,那个女人要打我的时候,就找不到我。
每次她喝了酒或者是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躲进黑暗的箱子里去,黑暗就像一块柔软的天鹅绒布,温柔的包裹着我,吞噬着我,保护着我。
黑色多好啊……在黑暗和寂静中,没有人看得到你,没有人在撒泼嚎叫,更没有人在你身上斥骂抽打,尽管我听见了那个女人在外面骂骂咧咧,但是我却浑然不管,缩在箱子里睡得香甜。
这里仿佛就是一座巨大的泥沼,能把所有进来的,干净的人身上通通沾上恶臭的泥浆。
曾经有一个传教士,是个金发碧眼的,很好看的哥哥。他穿着一袭打了补丁的白袍到这里传教。他眼里的光还没熄灭的时候,还会给我们这些小孩子讲讲神的故事,说神会救每一个有罪之人。我当时静静听着,看着脚底沾到的泥,心里想着神似乎不会眷顾这里。
后来他在某一天消失,等我再看见他的时候,是在城中的垃圾场里,他被锯得空荡荡的肚皮摊开在垃圾堆里,被拾荒人踢来踢去。那双漂亮的绿眼睛咕噜咕噜滚到我脚下,被我一脚给踩爆,流出黏糊糊的浆汁——他被黑诊所抓去割掉了所有的人体器官。
那一刻,我想起他说的有罪之人,感觉我们这里整条街上的人都会下地狱——一个也跑不了。
那个女人很快就遭到了神的审判。
在最近她总是在抽烟,只不过抽的不是廉价的香烟,而是类似一个透明大喇叭的东西,身后连着一根软管,不管不顾的往脸上盖,吸那里面的东西。后来就开始往手臂上扎针,扎的青一块紫一块也不停下。
我默默地看着她发疯,她每次吸完烟,就会瘫在床上好一阵子。不出去接客,也不打我,只是人一天天的瘦下去,最终瘦的皮包骨头,像一把枯柴。
那天,我躲在黑箱子里吃我捡来的食物残渣,居然听见那个女人在床上叫我。我默默地顿了一会,最终还是推开了箱子盖。走出来并不是因为冥冥中的第六感,而是我觉得,现在的她要是想要打我,我可以轻而易举地逃出屋子。
她看上去就像枯萎干瘪的根茎,或是一具行将就木的骷髅,身上布满了青红色的毒斑,头发枯乱的覆在脸上。她攥住了我的手,把我拉的近了些,那双浑浊的双眼上上下下地打量我半天,干涩的眼眶里慢慢涌出粘稠的眼泪。
“是我……对不起你……”那个女人对我的态度是从未有过的柔和,她断断续续地说了这么一句话,就好像已经花掉了所有的力气。
对不起什么?是她生了我,却任由我自生自灭?还是像养猫养狗似的养我,动辄便对我又打又骂?还是明明作为我的母亲,却一天的责任都没有尽到,而是让我长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她的忏悔只对着她自己,不是对我。
我轻轻挣开了她的手,出了棚屋,往我最常光顾的那个垃圾场走去——我还是很饿,得再捡点吃的回来。
但是走着走着,我又从我的衣服里掏出一本《圣经》来,那是那天从死掉的传教士哥哥身上扒拉来的,他浑身上下还有点价值的东西就剩这个了。
我翻开被血迹污染了大半的书页,找到一句话,那正是以前传教士还活着时教过我们的:
“一切临死前的忏悔都可让主宽恕恶人的罪,得以永生。阿门——”
唯有死亡带来忏悔,唯有忏悔获得救赎。
那么,你获得救赎了,妈妈。
我看着那女人的尸体,嘴唇微微翕动着,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
那女人因为抽烟欠了一大笔债,在她死后也没能还上。于是讨债的人来了家里,从黑箱子里揪出来了我,就像提一只小猪仔似的揪着我的头发抓走了我。
我太小了,既不能被割下器官去人体市场上售卖,也不能作为成熟的妓//女去陪酒聊天。但是他们还是不肯放过我,几个瘦猴似的男人流着口涎,目光露骨的看着我,然后,他们就像一片巨大的阴影那样,朝我重重地压了下来。
我的《圣经》被撕碎了,无数的碎片被抛洒到冰冷坚硬的水泥地上,躺在窄小泥泞的钢丝床上,我感觉死的滋味也不过如此了。
但是我不能哭,只要一哭,他们估计就会掐死我。但是他们好像又希望我哭,丑态百出的逗引着我发出他们想要听到的叫声。但是我就当没听见一样,麻木的看着灰扑扑的水泥棚顶。
神为什么不来救我?
有人来救救我吗?
这个世界原来只有死亡才来带来真正的安宁,活着只有无尽的疼痛。
他们越来越肆无忌惮,像癞皮狗似的舔着我,嗅闻我。而我只能默默地忍着,最终,我悄悄藏了块碗片,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拼尽全力地割断了他们其中一个的脖子。
他的血溅了我一身,空气中缓缓溢流出温热的血的铁锈味。那张丑陋的面孔上还残留着临死前的惊恐。我看着满手黏腻的血,竟然不觉得害怕,反而感觉温暖无比。或许是因为身处在我最喜欢的黑暗里,或许是因为那个男人的脸在笼上死气后变得平静安详,我竟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困意。
果然死亡才能帮助人们得到永恒的安宁,生前作恶之人不再犯罪,生前痛苦之人得到解脱,生前懊悔之人得到谅解。而剥夺他们无用生命的我,就像是神的审判者。
那一刻,我感觉我找到了活在这个灰色世界上的意义。
我杀了那个男人的事情很快就被发现了。这几乎不可能被瞒住。而我也没想着要逃跑,因为跑不出去,即使跑出去了,也会被另一家黑诊所抓走。
一个穿着体面的男人来到了我面前,粘着满身干涸的血和灰土的我抬头看他,天上的阳光亮的刺眼睛,看的我眼泪不知不觉就出来了。只见他拎起我上上下下看了一遍,看我脸上一点惧色也没有,终于满意地笑了:
“是个好苗子,送去秣营里吧。”
他一句话,就改变了我此后的人生。
四年后,我十四岁,接了我的第一单,完美完成了任务。从此以后,杀手行业内的“审判者”像一颗新星一样冉冉升起,以超高的任务完成率和残忍的手法令黑暗世界里的人闻风丧胆。
我给我自己起名叫桃灼华。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多艳丽的名字,如同盛放的桃花一样生机勃勃,就和我桃红色的眼睛一样,娇艳且醒目。
自从我成年开始独立接单的时候,我就以“审判者”作为我的代号,每当我看着那些将死之人伏在我面前痛哭流涕的忏悔,我都会有一种发自内心的畅快——看吧,人世间的罪孽数都数不尽,但是好在你们还可以在死之前忏悔,干净的迎来新生。
你们该感谢我才是。我一边听着耳边瘆人的惨叫和咒骂,一边轻巧地挥着刀。感受着利器划开喉管的脆响,一股控制不住的战栗感从我心里升起,我自喉咙里发出清脆的“咯咯”笑声,双目弯成甜美的月牙。明明小时候和这个世界总像是有种隔了一层的漠然,但是长大后我反而在杀人中得到了灭顶的快感和欢乐。我控制不住自己脸上的笑,每次给予我的客户死亡,带着的总是兴奋和欢愉。
真好,我会创造一个完美的无罪世界的。所有恶人都会认识到自己的罪孽,所有恶人都会由我给予他们平静和安眠。
久而久之,业内的杀手都说审判者长着一张有剧毒的美人面,看之即死。他们确实也说的没错,业内知道我真面目的人大多寥寥无几,因为我接单只接我想要的恶霸,看过我的脸的,确实大部分都死在了我的刀下。
但是有一次是个例外,我杀了一个代号叫“染霄”的人,她是隶属于一个黑手党组织的杀手。尽管她是我的同行,但是我还是很乐意去杀她的,因为他们手上沾的血不比我少,作为同行,我理应给他们救赎和解脱。
她的反抗很激烈,毕竟人都是会被现世的生机和欲望蒙蔽住双眼,我一边怜悯着她,一边折断了她的四肢,割开她的喉咙,让她走的很痛苦。毕竟她并不肯忏悔自己的罪孽,也不肯让我帮助她,所以她也只能以这样的死法陷入永眠。
“背叛者终会以恶魔之姿下入地狱烈火焚烧,万能的神会以悲悯宽恕堕落者——阿门——”
我看着那双疯狂的,饱含怨恨与不甘大睁着双眼死去的人,静静地合上她的双眼。同时止不住地在胸腔里发出闷闷的笑声,那种愉悦的战栗感又一次如海浪般地冲击着我,我甚至不愿擦掉脸上溅到的血,就那样自如地行走在下着雨的黑夜里。
一道雪白刺眼的灯光从不远处打了过来,应该是后续雇主的人来收尾了。我的眼睛眯缝起来,瞳孔被刺激得像猫一样缩小,我带着杀戮过后兴奋的余韵往那边瞥去一眼,却猝不及防地隔着雨丝对上了一双暗金色的眼睛。
那是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男人,有着极其优越的皮囊和骨相,脸上是漫不经心的慵懒和无谓,但是偏偏让我浑身上下的每一块肌肉都紧绷起来。他和我擦肩而过,都在彼此眼睛里看见了独属于同类的残忍与凉薄。
——小疯子。
那是那双眼睛里明晃晃的兴味,但是我却装作没看见。和这种不要命的黑手党在一起可捞不着什么好。
这就是我们的第一面和最后一面。
我对目前的生活很满意,这几乎就是我梦想中的那种,我会一直把我的意志贯彻下去,总有一天,我会实现圣经里说的理想国的模样。
直到我遇到了达芙妮。
遇见她纯粹就是一个意外。那天,我刚刚结束了我在青城的那一单,满身满眼都是又救了一个人的愉悦和自豪,但是在路过一个巷口的时候。却看见了几个混混和女孩子们在推搡着一个姑娘。
被围在中间的是个清秀苍白的少女,银紫色的眼睛闪亮的就像夜空里的星子,她银白色的长发披散下来,就像流动的银河。为首的少女趾高气昂地对她说着什么,那个被围在中间的小姑娘的一串眼泪就流了下来。看着那些混混在那几个女人的狞笑声中逐渐靠近她。我忽然就想起了我十岁那一年,那帮男人围上我的样子——和现在一模一样。
我好像看见了当初的我。
我抿了抿唇,刚刚完成任务的兴奋忽然就退去了大半。听着那些人刺耳的笑声和少女的哭泣,我敛去笑意,缓步走进了那条黑乎乎的窄巷中。
“呜呜呜——谢谢你——谢谢你救了我,打晕了她们——”我就是这样认识了达芙妮。那晚她惊魂未定地抓着我的手乌拉乌拉哭着说了一堆颠三倒四的话,开头还是对我如滔滔江水般的感谢,然后说着说着不知怎的就偏到了她的“朋友”身上:
“艾斯美明明和我是朋友来着的呜呜呜——为什么——为什么要带着小橘和小水一起……”
她拽着我的袖子亦步亦趋地跟着我,哽咽到说不出话来,一双美丽的眼睛哭得像肿起来的水蜜桃,又红又肿,像个滑稽的小丑。我听着她如同一只雏鸟一样在我身边呜咽,感觉像一百只鸭子在我耳边吵嚷叫喊。我真想告诉她你的那些“朋友”刚刚已经全被我扭断了脖子死的不能再死了,但是一低头看见她哭红的双眼和这兔子似的小胆,想说的话又在嘴里囫囵打了个转:
“有什么好哭的?那种人根本不是你的朋友。”
“呜呜呜……你……你真好。”
就这样,我们成为了朋友。
当然,那是达芙妮单方面认为的,我从来都没有承认过。达芙妮真的是个很天真烂漫的人,她几乎是我见过的所有人中对着世界抱有最大善意的人。甚至她的善良天真到了蠢笨的地步,一旦认定一个人就竭尽全力地对她好,正如她对待以前那些背叛了她的朋友,正如她对待如今的我。
明明一开始只是顺手救下小兔子,但是她就好像看不懂我的冷淡和疏离,执着地靠近我。自从她发现了她打工的地方在我回出租屋的必经之路上,就每天端着自己做的零食和点心守在我常走的那条小路上。每当看到夕阳下我长长的影子,就欢欣鼓舞地跑上前去:
“大桃子!尝尝我的手艺!”她的双眼总是亮晶晶地看着我,当我吃下那个那个被捏成小兔子形状的饭团后,她亲密地扑上来挽住我的手,摇摇摆摆地陪着我走过那条黑暗的小巷,在有明亮的路灯街道才放心的让我自己走回家。
真可笑,明明已经知道我并不害怕黑暗,却还是担心我会害怕和遇到危险吗?从来没有人把我当做一个需要保护的对象呵护,尤其还是一个实力远远不如我的柔弱姑娘。这让我的心里生出一点古怪又别扭的感觉,就像是接受了不属于我的东西那样惶恐不安。
我说我根本不喜欢她的饭团,也不喜欢她每天陪我回家,更不喜欢她每次硬拉着我去吃冰淇淋,带着我去猫咖撸猫。可是她每次都只是“嗯嗯嗯”几声,然后接着硬拉我去做那些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一次我烦了,直接甩开她的手问她是不是听不懂话,但是却见她笑眯眯地对我说:
“可是桃子你每次都是嘴上拒绝啊,你从来都没有真正对我生过气的,我找你的时候每次都去了呀!”达芙妮趁我不注意的时候,轻轻地拥住了我,在我耳边笑着撒娇:
“桃子最好了,你的心可软了~”
心软?你这话说出去怕是能笑掉业内无数人的大牙。但是我的喉咙却颤抖着,说不出一句话。那天晚上,我久违的在黑暗里失眠了,我的双臂用力环抱住自己,就好像达芙妮给我的那个怀抱的感觉还没有散去——温暖,柔软,带着像太阳一样耀眼美丽的光。
达芙妮是我见过的最纯白的人。经过长久的观察和寻找,她就是我要找的那种无罪之人,她的心柔软得就像如同云朵的棉花糖,一按就能拉出洁白如絮的糖丝来。就像温顺的羔羊,是神明最爱的信仰纯洁之人,好像就是派来人间的天使。
本来,我并不打算把我的真实身份告诉达芙妮,但是每当陪着她温柔的逗猫烤饼干时,每当看见她笑着抱住我小声在我耳边撒娇时,我的心里都会升起一股酸涩的滋味。好像那个得到她笑容的人并不是我,而是她口中另一个叫“桃灼华”但是和我毫无关系的人。
凭什么“桃灼华”就能得到她的笑脸?
凭什么“桃灼华”就能享受她毫无保留的诱哄和疼爱?
凭什么“桃灼华”能在她心里占据如此特殊的位置?
为什么不能接受我?
既然是无罪的天使,你应该能接受我的吧?更何况你也经历过背叛和不安,应该更厌恶有罪之人吧?
你应该会爱我吧?
我觉得达芙妮肯定能接受我,毕竟她是那么善良的一个人,她肯定能接受在黑暗里的桃灼华,然后我会继续陪着她撸猫和做小饼干,我们还是可以在我杀完那些有罪之人后一起回家……
“哗啦——”
端着小熊饼干的碗盘被打翻在地,裂成了无数瓷白的碎片,就像我们之间的关系:
“不——不——桃子……你怎么会……呜呜……”我看着她脸色惨白的往后退,只感觉自己的心也坠入了无比寒冷的冰窟:
“你能理解我的呀!”我急切地向她逼近,抓住了她的手腕急切地解释着:“我杀的全是恶人,但只有你是好人,难道我做的不对吗?他们不该死吗?”
达芙妮甩开了我的手。
“你让我想想……桃子……我真的没办法接受……”她捂着嘴流泪,然后在我骇人的视线下丢下我跑开,独留我一人在原地四肢麻木僵硬。
为什么我说了实话还要跑呢?神难道不喜欢诚实的人么?
我慢慢地走过那条黑暗的窄巷,曾经在黑暗中游刃有余的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感觉到了寒冷和畏惧。我浑浑噩噩地回到了出租屋,感觉好像回到了十岁的那个晚上,或者回到了更早之前,看见传教士小哥哥的时候,扒在垃圾堆上刨食的时候;被那个女人打骂的时候;我禁不住狠狠颤抖起来,指甲深深地掐进掌心:
“不要抛下我……求你……”我从喉咙里发出低低的泣音,自己都不知道我说了些什么,但是我知道,绝对不能失去达芙妮。
那就杀了她,她就会永远属于我。
我抖着手准备好了最美丽的画布,和最饱满的颜料,还有大量美丽的鲜花,我一定会让她死的漂漂亮亮的,然后我会把她泡进福尔马林里,那样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当我采撷鲜花的时候,往事的一切都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的双眼发花,几乎分不清楚现实和虚幻,但是让达芙妮属于我的想法却越发清晰。
“桃子……”
当看到我来的时候,达芙妮居然出乎意料地冷静,我知道她已经看见了我手中的刀,但是她还是没有逃开。或许是知道自己逃不开,毕竟,我杀人从来都没有失过手。
达芙妮含着泪问我:“那个时候,你杀了他们,对么?”
看,她并不是什么都不知道,而是有时知道了也不愿意继续往下想。我点了点头,看着她眼里的最后一点光熄灭,心脏开始抽着疼,嘴角好不容易提上来的笑也落了下去。
明明要死的是她,但是我感觉好痛,儿时被打骂被侵犯,训练时受过的伤,刺杀时流过的血都在那一刻化作疼痛一起涌上来,我想尖叫,但是我发现我叫不出声,明明要杀她的是我,但是我却疼得说句话都困难,眼泪大颗大颗的从脸颊滑落。
我好疼啊,你能不能救救我?
我那双桃红色的眼睛看着忧,手里拿着刀一步一步逼近她,但是心里却在疯狂地求救。但是她抖得厉害,我每往前一步,她就往后缩两三步,坚决不肯靠近我。
多滑稽,要杀她的人现在却拿着刀乞求她的救赎。
除了我自己,大概没有人知道我其实很怕疼,每次被打,我都偷偷哭得死去活来。甚至连疼痛的影子也不敢显露,现在唯一一个会安抚我疼痛的人要被我杀了,她就要再也没有了。
“这真的是你想要的么?”
我以为这是我自己在问我,但是仔细一听却是达芙妮在含着眼泪问我,但是却和我心里的声音奇妙地重合。那一瞬间,我像是突然清醒过来,发现我的手上好像沾满了黏腻的血迹,怎么洗都洗不掉。身上也全是灰土和黑泥,是一个最最肮脏的人。
原来这都是我的一厢情愿,是我擅自把纯白之人按在达芙妮的头上,是我选择一厢情愿地向她和盘托出,又是我恼羞成怒地不想失去她。从头到尾都是我一个人的独角戏,而归根结底,我只不过是嫉妒阳光下的我可以得到她的宠爱,想让她被我独占罢了。
我根本不是什么审判者,而是一个借神明以救赎的罪人。
原来兜兜转转,我还是那个从红灯区出来的小怪物,是个彻头彻尾烂掉的恶魔,所做的一切,也只不过是想用别人的血来温暖自己。是最肮脏,最配不上她的人。
所以,我得不到我的光。
真恶心啊——桃灼华,只不过是一具光鲜亮丽的空壳罢了,内里早已腐烂成恶臭糜烂的暗物质。
我在达芙妮震惊的目光下,把刀刺进了我自己的胸膛。顿时,我感觉自己的身躯像鸟一样轻盈,随着热流越涌越多,我好像看见了达芙妮冲了上来,她抱着我,哭着对我说些什么。我微微的笑了笑,觉得这个幻觉真不错。
不要伤心啊,我终于可以休息了。做个好梦吧,我纯白的天使。
在临死前的一刹那,你是否得到了你想要的安宁?神从不会无缘无故地宽恕一位罪人,那些看的到的光鲜亮丽,其实命运早就已经在暗中标好了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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